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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05-20 10:36  

 

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即将培养期满,根据《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宁工发〔201341号)文件精神,现对本批次对象培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序号

学院

教研室

青年教师

指导教师

助讲期(起止年月)

备注

1

外语

专业外语教研室

刘溢

王菲

2015.05-2016.05

2

理学院

金融工程教研室

应婷婷

荆广珠

2015.05-2016.05

3

材化

大学物理教研室

杨建

秦艳芬

2015.05-2016.05

4

机械

基础实验室

纪宏波

胡杰

2015.05-2016.05

5

建交

交通规划与管理研究所

周继彪

杨仁法

2014.11-2015.11

6

材化

材料物理教研室

张朋娜

俞友宾

2014.11-2015.11

7

人文

城市管理教研室

刘欢

吴玉霞

2014.11-2015.11

8

电信

电子科学技术

王敬蕊

楼建明

2014.11-2015.11

 

二、考核内容

 

(一)材料审查

 

请考核对象于525日前报送下列材料(一式一份)到人事处330室。

 

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业绩总结报告;

 

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听课记录表(学习式由青年教师填写、诊断式由助讲导师填写);

 

3.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各学院签署评价意见);

 

4.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教研活动相关记录;

 

6.参加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研究相关工作记录;

 

7.其他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

 

(二)现场试讲

 

1.时间:2016527日(周五),下午12:00

 

请老师们提前10分钟到达;

 

应婷婷、纪宏波、张朋娜、刘欢老师4位老师因同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可不再参加本次助讲考核试讲,成绩以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评分为准。

 

2.地点:教室另行通知。

 

3.携带助讲科目课本,现场专家指定试讲内容,试讲时长15分钟内,要求有板书。

 

三、其他事项

 

对于考核不通过者延长助讲培养期半年或一年。

 

欢迎未参与本次考核的教师前来观摩。

 

联系人:张岩竹电话:87616029

 

附件:

 

1《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听课记录表》

 

2、《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520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听课记录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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