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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通知
2017-05-22 11:0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文件要求,截至2017年5月9日,我校20位教师通过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确认,其中18位教师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为做好我校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环节工作,2017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宁波工程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实施。由于时间紧迫,现将能力测试初步安排公布如下:

一、能力测试时间与地点

5月26日,下午12:30-4:30,请提前十五分钟到现场抽签并提交测试教材。(能力测试备考地点:西二205教室)

二、参加能力测试人员

童理刚、王张宇泽、冯柳琴、徐安岭、董升、周申之、刘溢、李晔锋、郑悠、茅琴娇、侯慧林、赵力维、宋微微、王敬蕊、张雯洁、陈明、孔松、王霖

三、能力测试程序

(一)报到

1.出示有关证件(身份证)。2.工作人员将参测人核对。3.抽签(确定测试顺序)。4.提交能力测试课程的教材,确定讲课章节。

(二)备课

1.提前5分钟在备课室门口静候。2.进入教室后按指定内容备课(2小时)。3.写出教案(1节课的量)。

(三)试讲与答辩

1.提前5分钟在测试教室门口静候。2.按备课内容授课20分钟。3.回答专家提问(一般为3个问题)。4.交教案(连同抽签),离场。

四、能力测试部分学科测试要求

1、体育类学科:参测人员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相关器材自备。

2、艺术类学科:涉及绘画、美术、动画、艺术设计等相关学科测试的,携带本人近期作品的照片(照片由所在学院盖章)参测。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岩竹 电话:0574-87616029

附件: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5月22日

 

附件【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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