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3-2014学年第一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根据《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宁工发〔2013〕41号)文件精神,现对本批次对象培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详见宁工人事〔2013〕2号文件
二、考核内容
(一)材料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总结报告;
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听课记录表(学习式由青年教师填写、诊断式由助讲导师填写);
3.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各学院签署评价意见);
4.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教研活动记录;
5.参加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研究相关工作记录;
6.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
(二)现场答辩
1.时间:2014年6月19日下午1:30;
2.地点:教师发展中心(东校区行政楼一楼)
3.提供5分钟以内PPT一份,汇报内容包括一学年来助讲培养成果及还存在的教学困惑等等。
请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收齐后交人事处324室,联系人:吴蓓,联系电话:87616603。
对于考核优秀的结对教师,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每对奖励2000元。考核不通过者延长助讲培养期至一年半或两年。
附件:
1、《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听课记录表》
2、《宁波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3、《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一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名单的通知》(宁工人事〔2013〕2号)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6月11日